来源:时间:2017-07-05
市文明委发﹝2017﹞6号
关于印发《白银市2017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白银市2017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白银市2017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清创城思路,强化创城措施,提升创城水平,增强创城合力,持续加快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步伐,全面完成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社会文明新风,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繁荣文明幸福新白银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工作目标
今年是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大考之年,也是我市创城的关键冲刺之年。全市上下要以“城乡干净整洁、市民言行文明、基础设施完善、公共秩序优良、社会诚信和谐”为总体目标,以“四个聚焦”(聚焦目标任务、聚焦测评体系、聚焦问题短板、聚焦重点工作)为工作导向,顺势而为、锐意进取,努力实现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提升;以“两提升一明确一补齐”(提升创建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明确创建责任,补齐创建短板)为着力重点,撸起袖子加油干,掀起创建工作新热潮;以“五城联创”“六城同建”为重要抓手,推动县区同步、城乡共进、部门联动、地企携手,全力打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创城格局。要对标创建、精准创建,高质高效全面完成创城各项工作任务,争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成绩达到85分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坚决打赢2017年创城攻坚战,确保在这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主要任务
(一)紧盯重点,补齐短板,深入开展“六大行动”
1.实施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一是加强日常宣传教化。以“做文明有礼白银人”为主题,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知人晓、人信人守、人行人动”工程,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和团体章程之中,并设计开展符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本区域实际的载体活动,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扎实开展“每周一善、每日一俭”和“三尖五一”(从舌尖、指尖、脚尖做起,节约一滴水、一粒米、一度电、一张纸、一升油)等行之有效的活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显要位置摆放或张贴“文明餐桌行动”宣传用语,公告“文明餐桌行动”内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积极推进食品经营户“诚信做食品”活动(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深化文明旅游活动,实施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和民航旅客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做好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运用更加鲜活生动的方式普及文明知识、倡导时代新风(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区)。深入开展网络文明建设,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实施网德工程,加强依法管理,开展网络公益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外宣办、各县区)。做好文明祭祀的宣传倡议,在城区内划定一定祭祀区域,引导居民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进行祭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
二是加强日常习惯养成。通过印发文明礼仪手册、文明行为倡议书、文明行为提醒卡等教育读本和宣传资料,采取“小手拉大手”、教育进课堂、文明进家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行为习惯养成知识和参与创城应知应会知识,宣传覆盖面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白银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区)。大力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文明礼仪进万家”主题活动,推进文明礼仪“四进”工程全面落地开花。发挥志愿者组织作用,在重点场所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劝导,同时要在公共场所和机关单位设计制作更多有教育和美化功能的遵德守礼牌、文明提示牌(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大力倡导文明社会风尚,广泛开展树婚育新风、厚养薄葬、绿色生活在身边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协会的作用,坚决纠正大操大办、涉黄涉赌、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大力开展公共场所禁烟行动,在全市机关单位大力推广普通话(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语委办、各县区)。要围绕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的维护和提升,大力宣传白银市市民文明公约、“三从十不”行为规范等,让市民处处可见、时时能闻,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受到感染和熏陶,从而推进文明习惯养成(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
三是加强日常处罚力度。要深入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着力开展不文明行为“十禁”(禁止乱扔乱倒、随地吐痰、乱贴乱画、乱闯红灯、乱停乱放、放养宠物、公共场所吸烟、无序乘车候车、车辆随意掉头、公众场合大声喧哗吵闹)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各级职能部门要及时对群众反映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采取“硬措施”予以整治、教育和惩戒(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各县区)。要通过设立不文明行为告示牌、建立孝道“红黑榜”等途径,从正反两方面教育引导市民提升自身文明素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
2.实施文明交通和市场秩序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一是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大力整治各类机动车卫生状况差、乱停乱放,车辆、行人不各行其道,自行车、摩托车逆行、违法载人、不按信号通行、违反交通标志,行人乱穿马路、不遵守信号、标志、标线,跨越隔离设施,出租车随意停车、急停猛拐、争道抢行、服务不规范等。制定出租车规范文明服务标准,加大出租车从业人员文明行车的培训力度,推行文明行车考试上岗制度,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路运营,对违反文明行车规定的出租车从业人员实行曝光、罚款、停止运营等惩戒措施,全面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各县区)。针对私家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共同开展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在机关单位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周末、节假日,深入城区38个主要交通路口,宣传文明交通知识,劝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县区同步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各县区)。继续开展“最美驾驶员”“雷锋车队”“文明爱心车队”选树活动,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各县区)。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对市区道路和公共设施等市政建设制定完整配套的整治方案,改变道路坑洼不平、设施残缺不全等老大难问题。规范交通施划线、标志设立,合理规划各类公共停车场和路外停车泊位并加大建设力度,8月底前建成数个能满足市民需求的停车场及路外停车泊位,杜绝停车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等现象,有效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等无序状况(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各县区)。
二是持续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强集贸市场管理,改造完善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和环卫设施,规范经营行为,市场清扫保洁不留卫生死角,坚持市场不散保洁人员不离、垃圾日产日清理,定期进行消毒和除“四害”,突出解决“脏、乱、差”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区)。加大“马路市场”整治清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取缔市内有碍市容、影响交通的“马路市场”;着力规范户外经营行为,不得店外经营,不得在人行道树上乱拉、乱挂、乱晾晒,不得在电线杆、路灯乱拉条幅和乱挂牌匾;积极开展“诚信经营”主题活动,开展“文明经营户”“文明集市”创建活动,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市场。(责任单位:各县区)。
3.实施老旧失管小区和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整改群众意见大、对居民生活影响大的各类老大难问题。加强对物业公司各方面管理的基础上,对小区的道路、地下管网等进行修整、改造、疏通,规范杆管线设施,杜绝乱拉乱接。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库(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恢复车库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改建、补建、增建机动车停车位。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箱),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有序倾倒和清运。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清理楼道杂物,清洁墙体卫生,平复自开菜地,拆除楼前屋后、楼顶等部位的私搭乱建。加大投入力度,改造提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和市政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产局、各县区)。
二是提升环境质量。实施小区增绿工程,优化绿化布局,对绿地面积达不到30%的小区,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提升绿化档次。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设立文化体育活动场地。规范文化宣传设施,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产局、各县区)。
4.实施广告治理规范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一是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理顺广告管理权限,归口审批管理,编制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做到科学合理。严格审批户外广告,严查擅自变更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 、制作工艺及发布内容的户外广告。全面拆除劣质广告及影响美化亮化的户外广告牌(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整治存量户外广告,对未经审批,不符合全市总体规划要求,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广告牌的予以拆除;对设置于各种栏杆上影响“拆墙透绿”效果和交通视野的广告,进行整改或拆除;消除未经批准、长期空白闲置、不及时维护的陈旧、破损和设置期满的广告和商家牌匾(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各县区)。严控临时性户外广告;严格控制在繁华区进行商业性庆典宣传活动,超过规定时限的要及时清理取缔;临时性公益宣传广告,要规定时限拆除,特别是交通隔离栅栏、街道两侧墙体上设置宣传条幅、广告要及时清理;坚决清理取缔经营性宣传条幅广告(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各县区)。
二是加大小广告治理力度。要对小广告制作、组织、策划、窝藏、张贴、涂抹等各个环节,综合运用侦破、追抓、堵截、处罚、封机、清刷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的布控,各县区都要上线“呼死你”系统,实施由表及里的打击。查处主次干道两侧以及住宅小区内建筑、公用设施上的张贴喷涂非法行医、办证、招聘公关的联系电话号码及其他“小广告”行为,使非法张贴、散发、喷涂小广告的行为不再反弹。清理覆盖在已有画面上乱张贴、乱刻画和乱涂写非法“小广告”,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文化执法大队、各县区)。
三是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要在市内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场所,增设有品味、有内涵、有特色、高质量的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使公益广告入眼、入脑、入心;要在公园、广场等场所设置符合周围景观的公益广告宣传栏,使其成为城市靓丽风景线,要在市、县(区)二级继续推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一”(一条主题街、一个主题公园、一个主题广场)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市城投公司、各县区)。要强化媒体宣传,市、县区各主要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主要新闻网站等要进一步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播出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委外宣办、白银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区)。
5.实施城乡环境面貌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一是加强规划设计。制定《白银市城乡环境面貌提升发展行动专项建设规划》,将城乡环境面貌提升行动,上升为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布局。推进城市路网、水网、电网、公厕等向农村覆盖,垃圾、污水治理等设施向农村延伸,管理服务力量向农村下沉,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硬件短板,为城乡群众一同创造干净、整洁、宜居的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委农办、各县区)。
二是在城市全面开展“三治三改一拆二增”(即:治乱、治脏、治污,改造提升城市地面、建筑立面、空中线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增加城市优良天数)。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大力开展城市“三治”。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制、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督查通报等制度,坚持每月开展“三清一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活动。以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制定门前“四包”落实不到位惩戒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延长延伸城管巡逻时间和范围,通过劝导、罚款、暂停经营等处罚方式,督促沿街单位和门店自觉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推动“文明公厕”行动,创建一批“示范公厕”,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星级公厕评定办法,通过评比“星级公厕”,推动“文明公厕”行动不断深入(责任单位:市创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大力实施“三改”工程,对老旧城区实施棚户区改造,对外观陈旧、不符合城市整体风貌建筑物进行立面改造;对主要商业街、步行街、广场实施景观化改造,打造建设一批以情景故事讲述白银历史故事和人物、反映白银新风尚的城市雕塑;加快推进城市管廊建设工程进度,实施空中线网入廊;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推进城市电子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工信委、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拆除违章建筑,对市域历史上形成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类统计、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账,逐一落实整治措施,对账限期销号;对违反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未批先建、超标违建、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重点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各县区 )。以国家环保示范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为载体,切实增加城市绿地面积、增加城市优良天数。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增绿建绿,实现城市森林化、社区园林化、村庄田园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年内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以上。加快实施大气、水、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步伐,市区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示范城市、市园林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
三是在农村全面开展“四改三清”(即,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大力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按照梯级打造,同步提升,巩固成效,扩大示范的要求,集中建设10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任务。完成当年138个环境整洁村建设任务。继续以脏乱差治理为重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使70%的行政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加快推进水、路、房、厕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路、水、电和垃圾污水处理等生产生活设施。开展厕所、圈舍、厨房“三大革命”,扎实推进“人畜分离”“厨卫入户”,大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建制村通水泥路或沥青路,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5%以上,新建650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各县区)。
6.实施窗口单位优质服务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行风办)
一是规范服务礼仪和行为。从文明用语、规范服务、礼貌待人等细节抓起,扎实开展“三优一满意”(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群众满意)创建评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窗口单位“五好”(组织领导好、队伍建设好、工作机制好、服务质量好、群众反映好)网络评选活动。积极开展规范文明用语、服务礼仪和业务技能比武等活动,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本领,造就高素质的服务队伍,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行风办、各行业窗口单位及主管部门)。
二是开展便民设施达标活动。所有窗口行业按照“功能完备、布局合理、服务便捷、环境整洁”要求及方便群众的原则,开展“五有”达标活动,即:有整洁优美的服务环境;有规范详细的办事流程;有高效快捷的投诉处理机制;有醒目美观的公益广告宣传平台;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及相关便民服务项目。各窗口行业设置统一、规范的意见箱、意见簿、投诉电话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接受办事群众的监督,并提供相关志愿服务。要按要求设置精神文明宣传栏、文明用语提示牌和遵德守礼提示牌(责任单位:市行风办、各行业窗口单位及主管部门)。
以上“六大行动”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各自单项行动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4月10日前)
(二)靠实责任,加压奋进,全面落实“十项举措”
1.强化领导责任
建立健全“一把手”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县区领导责任制考核,明确党政领导主体责任,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考核的作用,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创城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判形势、重点部署指导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的工作责任,自觉把创建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件件有人管、项项有人抓、事事有人干”。切实发挥市文明委规划、指导、协调、组织的重要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部门单位恪尽职守、分工负责、形成合力(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
2.理顺体制机制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不折不扣地完成下达的创建任务,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网格,坚决制止“推诿扯皮”现象。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将更多的管理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健全完善创城联系点制度,在部分单位先行试点,单位包小区、包路段进行整治,以点带面,全力攻克创城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
3.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全市各级新闻单位和新兴媒体要把镜头对准创城、把版面留给创城,更多地为创城鼓与呼,大力宣传创城的意义、目的、要求和测评体系的基本内容;大力宣传创城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成效、进程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白银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区)。二是各级党政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齐动手、同步调,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各类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城宣传,营造声势强大的浓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三是开展多层面、多类别的创城巡讲、宣讲和培训辅导工作,尤其市县两级要组织专门的创城宣讲团,划区包片量化责任指标到人 ,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全覆盖全领域宣讲。同时抓好市委中心组创城专题辅导讲座,创城责任单位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专题培训;开展社区“六进”(创城宣传资料进社区、创城宣讲辅导进社区、“结对子”联系单位进社区、“身边好人”现身巡讲进社区、寓教于乐文艺活动进社区、志愿者服务进社区)教育引导活动,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掌握创城的目的和意义,使“创城为民、为民创城”的主旨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市民创城的获得感、共享感(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白银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区)。
4.突出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前置条件,必须按照严要求、严标准、严督查、严考核、严问责“五个严”要求,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一是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金种子”工程常态化建设。认真组织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和第四届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推选工作。以深入推进“金种子”工程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体制和 “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形成未成年人常态化工作品牌或经验(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各县区)。二是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我的中国梦”“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教育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继续开展“网上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四项集中活动和“一月一主题”活动。以“日行一善”“文明伴我成长”等为主题,推出“校园之星”“文明之星”“礼仪之星”等各级美德少年和优秀典型。广泛开展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争当“城市小义工”、“文明小主人”。在中小学校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深入推进优秀童谣传唱、中华经典进校园和文明校园、平安校园、书香校园等创建活动。加强学校道德讲堂建设,开展“人人讲经典故事”诵读活动。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广泛开展讲文明、懂礼仪、知荣辱、遵法纪教育,促进未成年人礼仪践行及文明养成。继续推进学校和社区家长学校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关工委、市妇联、各县区)。三是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图书馆、科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动阵地的作用,加快推进青少年美术馆和社区少年宫、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加大自建乡村学校少年宫力度,满足广大未成年人课外活动需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区)。四是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加快推进市、县(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建成市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1所,各县区建成1-2所,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上求实效(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各县区)。五是不断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坚持不懈地抓好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和文化市场、网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白银日报、白银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设“未成之光”栏目,大力宣传报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效和品牌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白银日报社、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白银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区)。
5.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市委宣传部、市督查考核局、市文明办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单位创城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市创城办督查组要把明察暗访作为常态化督查方式,深入一线找问题;要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完善自评自测制度,先期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通过“两报一令一办法”等方式责令进行整改。对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或不作为、慢作为的,由纪检等职能部门联合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责办法》予以问责(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督查考核局、市文明办、各县区)。
6.拓宽监督渠道
一是全市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建立曝光台,从报社、广播电视台等各抽2名能力突出的工作人员,负责对全市各部门单位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塞责、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被问责问效的进行跟踪曝光(责任单位:白银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区)。二是要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从机关干部、学校学生等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抓起,对严重突出的不文明行为现象,通过大屏幕等多种方式进行告示、曝光,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工商、住建、教育、卫计、食药监、文广新等职能部门、各类媒体、各县区)。三是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有市、县区两级创城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设立举报台并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发动群众监督创城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城市各类乱象等(责任单位:市督查考核局、市创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社会监督小组,对创城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责任单位:市人大、市政协、市创城办、各县区)。
7.严格失信惩戒
一是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优化构建诚信白银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共筑诚信、德润铜城”为主题的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对失信行为和失信者形成高压态势。二是健全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增加守信红利、提高失信代价。三是深化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健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各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明办、市委外宣办、市法院、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区)。
8.强化典型带动
一是加大培树力度,积极组织推荐评选各类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市民、最美人物,推动形成群星灿烂和七星共明的先进群体格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各县区)。推荐评选全国第六届和全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各县区)。深入开展美德警察、美德教师、美德少年、美德医生等行业人物评选和推广学习活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各县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报道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市民、最美人物、凡人善举及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例和人物,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争当楷模,在全社会形成弘扬正气、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白银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区)。三是完善礼遇机制,在春节、中秋等时间节点,通过领导走访慰问、座谈联欢、团拜会等形式,开展“送温暖”活动,完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礼遇制度,树立“好人有好报、有德就有得”的价值导向(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对各类先进典型制定优惠政策,如免费让其乘坐公交车、免费观影等,提高人人争当先进典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交公司、市文广新局、各县区)。
9.开展“一月一主题”创城实践活动
开展创城“全民参与”主题实践月活动,即一月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移风易俗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二月开展以“节俭养德”为主题的文明餐桌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三月开展以“传承雷锋精神・增辉文明白银”为主题的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四月开展以“保护环境・建设绿色家园”为主题的爱国卫生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五月开展以“文明出行・畅通白银”为主题的文明交通整治活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六月开展以“书香四季・德润人生”为主题的全民阅读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七月开展以“孝亲敬老・诚信友善”为主题的弘扬传统文化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八月开展以“学模范・树榜样”为主题的先进典型评树学习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九月开展以“我文明・我快乐”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十月开展以“文明旅游我最美”为主题的遵德守礼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十一月开展以“文明言行・遵纪守法”为主题的文明上网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外宣办),十二月开展“弘扬优良家教家风”为主题的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市妇联)。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社会各级各类组织都要发动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成员融入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创城。学校要全面发动学生行动起来,通过“小手拉大手”、“学生带成人”的模式,影响家长及其周围群众全面参与创城;机关干部要做创城表率,带头参与创城各项工作,从而引导全社会主动参与创城(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
10.提高志愿服务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和《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结合省上要求,出台我市相关制度规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二是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围绕“一月一主题”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开展扶危济困、送温暖献爱心等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各县区);以秩序维护、礼仪宣传、文明劝导为载体,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委外宣办、各县区);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组织开展文化宣传、医疗卫生、法律援助、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专业志愿服务队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县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加强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区)。三是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志愿服务广场、工作站、培训场所建设,大力提升社区志愿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四是联合商业银行、大型商场、交通运输等企事业单位,集聚社会力量,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全面参与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加大褒奖回馈力度,逐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如期实现我市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比例≥13%的创城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各县区)。
四、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宣传、聚共识,抓重点、求突破,抓难点、补短板,抓督查、促落实,从细节抓起,从背街小巷做起,从居民楼院抓起,从每个人创起,从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最希望改变的地方做起,根据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创建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列出工作清单,定责任、定标准、定进度、定时限, 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确保责任无缺失、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工作全覆盖。
二是建立机制,常态管理。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俯下身子,深入一线,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指导督查,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城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开展工作、联系业务等。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常态化管理办法,将创城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做到组织领导、工作运行、责任监督、宣传教育、投入保障“五落实”,坚决杜绝突击创建、应急迎检的做法,实现创城工作常态化。
三是严格考核,兑现奖惩。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纳入班子考核和单位绩效考核;对出色完成创建任务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工作失误影响创城工作整体推进的,实施一票否优,对工作严重失误或不作为、慢作为,出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上所列内容,影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分数的,实施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具体负责人的直接责任。
白银市文明办 2017年3月15日印发
供稿:靖煤集团公司k8凯发的文化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