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靖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评聘工作秩序,确保评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 组织领导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由董事长兼任组长的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工作。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的职称评聘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一般由本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或技术负责人负责领导。
第二章 评审委员会设置
经省人事厅批准,集团公司成立了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省范围有效的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根据规定均设置在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 评审时间安排
各类高级职务的评审时间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一般在每年的9-12月份。集团公司成立的工程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安排在每年的9-12月份。普通院校毕业生实习期满的转正定职材料,于每年的7-8月份申报。上述各类评审材料都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均应在评审前一个月内申报结束。
第四章 申报程序
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和规定的组织程序,规范有序地申报各类评审材料。
1、单位考核推荐:各单位职改工作人员要学习和宣传有关规定及政策,做到本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有关职改政策和规定。根据学历、专业年限、工作实绩、业务(技术)成果、相关考试成绩等条件拟定推荐人员初选名单。各单位职称评聘领导小组要对人事职改部门拟定的推荐人员严格审查,综合考评,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2、进行公示:将确定的拟申报人员的相关情况,均要在本单位及本人所在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即为本人填写的《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7-10天。对业务能力较差、业绩不佳、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思想道德等方面群众反映不良的人员坚决不予申报。
3、申报审查: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职改办审查,经集团公司职改办审查合格并受理后,将申报材料集中统一提交集团公司职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或提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各类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均由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第五章 评审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填报一式4份;申报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填报一式2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a3型纸、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填报一式40份;申报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填报一式30份。
3、论文或工作总结。根据申报任职资格级别的不同,必须提交相应级别的专业学术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复印件一式1份。
4、各类证书、聘书、考试成绩单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为一式1份。
5、对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要装入本人近五年来各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
6、公示结果说明,复印件一式1份。
7、《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a3型纸、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由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填报,一式2份。
以上所有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并将所有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为a4型纸)统一按一定次序装订成册。
8、转正定职人员的申报材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一式1份,《实习报告》1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
第六章 评审委员会评审
1、机构设置
经审查合格的评审材料,均提交相应的评委会进行评审。集团公司的工程系列评委会一般由具有较高业务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组成人员在单位及专业结构等方面应具有广泛代表性。中级评委会一般由21人组成,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出席评审会议的人数不得少于组成人数的三分之二。集团公司职改办是公司各类评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材料审核,办理会务和处理其他日常工作。
2、召开会议
评审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学习有关职改政策,明确评审工作纪律,负责决定会议评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工作人员将有关评审材料分发给参加会议的评委,并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向评委会作简要说明。各评委审阅申报人员的材料,并进行质疑、讨论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由评委会推选的唱票人、监票人、记票人现场进行投票结果统计,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投票结果和本次评审会议通过人员的名单。得票数为参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为通过。
上级主管部门设置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在召开评审会议之前,还要进行业绩成果、专业知识的答辩,答辩通过人员的材料方可提交高评会进行评审。
第七章 转正定职
对普通院校毕业生实习期满后,可按有关政策由集团公司职改办直接审核确定初级任职资格。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对工作表现不好、业务能力差或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予申报和转定。
第八章 任职资格通知
评审会议结束后,集团公司职改部门负责将本次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发文通知到本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任职资格文件,由集团公司职改办负责发文通知到本人所在单位。各单位对集团公司下发的任职资格文件,要及时公布并通知本人。是否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以集团公司下发的任职资格文件为准。
第九章 评审材料归档
评审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有关评审材料,签注意见盖章后退回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集团公司评委会开会期间的会议记录、表决结果及相关材料由集团公司职改办负责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十章 办理任职资格证书
经评委会评审或转正定职获得新的任职资格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领取初、中、高级资格证人员花名册》,报集团公司职改办汇总后统一到省人事厅办理任职资格证书。
第十一章 各类资格考试
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质量、计算机等系列的任职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各单位在报名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到集团公司职改办或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报名手续。经参加各类资格考试通过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国家级(省级)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3份,《领取初、中级资格证人员花名册》一式3份,报集团公司职改办统一办理任职资格证书,并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对于未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自行报名考试通过的人员或本人只持有任职资格证书而没有集团公司下发的任职资格文件的人员,其任职资格一律不予认可和聘任。
第十二章 资格认定
从集团公司外单位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将本人档案、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上报集团公司职改办进行重新审核认定。
第十三章 外语和计算机考试
1、外语考试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政策规定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职称外语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月中旬进行。报名工作一般在上一年度的12月份进行。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集团公司属煤炭艰苦行业,外语考试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
申报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应参加a级考试(会计、经济等综合系列应参加b级考试),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应参加b级考试,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不要求外语成绩。
2、计算机考试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政策规定必须参加省职改办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时间由考区职改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考试方式主要是上机实际操作,报名工作由职改部门统一办理。
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参加4个科目的考试;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参加3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职改办规定的合格标准时,有效期为3年,不及格成绩有效期到次年年底。集团公司属煤炭艰苦行业,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及格不作为否决条件。
经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其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由职改部门统一办理下发。
第十四章 聘任管理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聘任人与被聘任人双方要签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责任书》,向被聘任人颁发聘书,并下发聘任文件。聘任期间被聘任人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在聘任期内或聘任期满,要对被聘任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低聘或解聘的依据。
第十五章 岗位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圆满完成预定的工作量为前提,对集团公司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级别及总量进行合理地配置。集团公司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是根据各单位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依据有关理论及规定,并经过集团公司专门会议研究确定,各单位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严格控制在设岗限额内。
第十六章 专业技术职务考核
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要在各单位职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应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技术职务考核与岗位绩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广泛听取意见,提高透明度。考核时要坚持注重综合素质标准,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要准确地使用考核结果,使其成为专业技术人员续聘、低聘、解聘、晋升及奖罚的依据,真正使考核发挥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奋进,多做贡献,奖优罚劣的效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将《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