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专业技术特长,切实为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科技发展及经济建设服务。在集团公司内部形成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正公平、灵活机动的动态管理机制,经集团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办法(试行)。
第一章 机构设置
为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使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集团公司成立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的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集团公司的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各单位也相应成立由单位领导、人事职改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聘任、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机构设置情况、专业技术系列分类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多少分别组建各系列的考核推荐小组,负责对本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推荐工作。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考评领导小组的组成情况要以文件形式上报集团公司职改办备案。
第二章 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认定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达到上级有关职改政策和集团公司职改领导小组制订的有关评审条件时,按集团公司职改办的统一安排,首先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考评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后,择优向集团公司职改办申报有关评审材料,经集团公司职改办审核合格后提交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集团公司职改办负责下发具备任职资格的文件。是否具备专业技术资格应以集团公司下发的任职资格文件为准,其具备资格的时间应以评审委员会开会通过之日为准。
普通院校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实习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由本人写出实习报告,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考评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后,择优向集团公司职改办申报,经集团公司职改办审核合格后,按审批程序可直接确定初级任职资格。
经过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其具备资格的时间一般以参加考试通过之日起算。
第三章 技术档案的管理
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其申报的有关评审材料则为本人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须经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和人事职改部门签注意见并盖章后方为有效。当评审工作结束后,技术档案则通过人事部门按档案管理权限转交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技术档案是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真实记录,各级人事及档案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涂改或丢失,要及时整理归档,加强管理。
第四章 《资格证书》的颁发与管理
《资格证书》是具备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证件,《资格证书》由省国家人事部和省人事厅统一印制和办理。集团公司各单位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由集团公司职改办统一负责办理和颁发。各类资格证书应交由技术人员本人持有,各单位不得无故扣押或代管。
第五章 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与报表
各单位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统计在每年的干部年报内。统计时应按上级的统一要求,按专业、级别不同分别进行统计。在统计年报时,对系统内有效的资格应加以注明,对单位内部有效的任职资格不能统计在内。
第六章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搞好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经常化的前提,也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的有效方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宏观管理,使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岗位比例更趋合理。根据集团公司深化机构改革,依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必须进行合理设置,根据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职数。
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坚持的原则是:按需设岗,按岗聘任,要与各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职务等级相符合,力求达到分工合理明确,任务饱满,易难适当和责权利相统一。在具体操作时,主要以各专业的工作量和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基础,适当考虑各单位的生产实际和今后几年内的发展需求,使各专业、各级别之间构成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群体结构,既能满足各专业实际工作的需要,又能激励和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各单位要按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的技术岗位、工作性质及工作任务等,分别制订出各种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职责。岗位职责的制订要细致全面,难易得当,量化明确,便于操作。
第七章 聘任权限与程序
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聘任。
集团公司董事长负责聘任下列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
1、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副总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职务;
2、集团公司所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集团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的专业技术职务;
4、集团公司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
各二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负责聘任。聘任人与被聘任人双方签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责任书》,明确被聘任人员的岗位职责、应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和工作量大小等内容。聘任期限一般以三年为宜,一个聘任周期结束后聘任人可按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在聘任期内,如果被聘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人有权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
1、调离现专业技术岗位,不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者;
2、无故不按时参加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成绩不称职者;
3、在工作中造成技术及安全事故,本人负主要责任者;
4、工作不积极主动,不负责任,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圆满完成应承担的本员工作。
在聘任期内,如果被聘任人退休或调出本单位,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聘。
各单位要按照聘任权限下发聘任文件,聘任文件必须上报集团公司职改办备案。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数不得突破集团公司下达的设岗限额,如有突破则不予审批本单位所有被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绩效工资。
第八章 高职低聘与低职高聘
在聘任工作中,虽然具备某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这部分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聘任在低一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占用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设岗职数,即“高职低聘”。高级资格可聘任在中级岗位上,中级资格可聘任在初级岗位上。
“低职高聘”是指根据工作实际的需求,将某一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在比他所具备的资格高一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原则上讲,“低职高聘”应严格控制,不宜放开。目前集团公司内暂不实行此项工作。
第九章 《聘书》的颁发与管理
聘任工作结束后,聘任人应向被聘人员颁发《聘书》,《聘书》中内容应明确被聘任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和聘期。《聘书》须经聘任人和聘任单位签字盖章后有效。《聘书》是专业技术人员被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的有效证件,也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材料,要按时办理,妥善保管。
第十章 年度考核工作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对于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有着重要意义。并为专业技术人员的续聘、解聘、职务晋升等提供客观依据。
考核内容主要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成绩采用定量计分法(百分制),其中德占15%,能占20%,勤占15%,绩占50%。考核结果一般分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按规定,优秀占参加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良好占20%,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称职。优秀良好应占的比例不能突破,如有突破则必须重新确定或不予认可。
考核工作要坚持谁聘任谁考核的原则,各单位要按照聘任权限建立完善的考核领导机构。考核工作开始时由被考核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向考核小组汇报自己本年度的专业技术工作,由考核小组对照被考核人与聘任人签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责任书》的完成情况,综合评估后经定量打分给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要以文件形式公布于众并上报集团公司职改办备案,相关考核材料要及时归入本人的技术档案。
每年的12月份开始至次年的元月底,这期间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进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一章 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手册
为了有效管理,便于监督,随时掌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各单位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手册。管理手册应分为两种:一种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聘任情况登记表》等,应分专业、分级别登记,并写明每个人的基本情况及是否被聘任等内容。另一种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册》,《管理册》中应明确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现有数、设岗数、新增加数及自然减员等情况,并写明聘任情况的变化。《基本情况登记表》和《管理册》是专业技术人员日常管理的重要资料,是企业管理者随时了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情况的简捷渠道,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准确填写,及时报批。按照科技发展的要求,希望各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实现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并逐步实现集团公司内部共享的网络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