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本部证券部会议室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监事、独立董事、管理层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毛鹏茜主持。
靖远煤电公司总经理陈虎受董事长毛鹏茜委托作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7年,公司董事会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维护了煤电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煤电公司原煤产量、销售收入、利润等各项经济技术管理指标都得到了平稳的增长,实现了安全生产年;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7万元,同比增长12.26%,实现营业收入28414万元,同比增长14.72%,每股收益0.25元,同比增长8.7%,每股净资产1.59元,同比增长24.22%;报告期内,煤电公司股票价格一路攀升,从年初开盘每股4.7元上升到年末收盘14.8元,股票市值从8.35亿增加至26.32亿,实现了煤电公司价值,各股东利益的稳步增长。
煤电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启孝作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7年,煤电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煤电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煤电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报告期内,煤电公司所有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协议签署、信息披露等程序合法合规,严格规范运作,煤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严格执行相关协议价格,总受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煤电公司、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权益的情况。
会议还审议了煤电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10项相关议案。
出席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以同意836399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煤电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07年度财务决算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会议议案。
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东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王瑞波)
供稿:靖煤集团公司k8凯发的文化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