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确保2010年安全奋斗目标的实现,现就加强后100天(9月21日-12月31日)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集团公司成立今年后100天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督促考核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组 长:毛鹏茜
副组长:梁习明 汉宁明 李俊明 高小明
成 员:李虎林 梁俊芳 刘建新 张万宇 朱文科
张文俊 周发堂 杨发文 刘学成 武 冲王会功 刘昌平 杨庆峰 李怀录 文建东
薛 涛 王亚峰 石振华 许国栋
二、工作目标
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任落实”年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责任、安全技术规程和措施,强化现场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重伤以上事故,确保后100天安全生产。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矿井“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和防治水“十六字”工作方针,突出瓦斯治理和防治水安全工作重点,着重做好魏家地矿1114、2103,大水头矿110,宝积山矿703等4个综放工作面瓦斯管理工作;加大瓦斯抽采力度,防止瓦斯超限;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做好魏家地矿1190原始煤层掘进防突工作;针对3对高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涌出变化的特点,严格按照《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分析瓦斯治理效果,调整瓦斯治理方案,保证瓦斯治理工作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加强矿井通风系统隐患排查整治,加快矿井通风系统改造,加强主要通风巷道维修、废弃巷道封闭、窄小煤柱采煤工作面巷道维护、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可靠;进一步完善矿井防灭火和防尘系统,重点落实宝积山矿703综放工作面综合防灭火措施,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落实煤层注水措施;加强探放水工作,强化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准确掌握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认真落实探放水措施,落实水害隐患治理效果评估,重点做好红会一矿1701、1703、1607、1609,红会四矿4707、4705,王家山矿14201-2、24202-2、24204-3、46208工作面防治水工作,保证开采前水害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二)强化机电运输和顶板管理工作。加强供电安全管理,保证矿井安全供电,杜绝无计划停电。加快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重点抓好红会一矿七采区运输下山无极绳绞车安装工程,大水头矿西一采区变电所的安装工程,王家山矿选煤楼变电所设备更换及四号井主井绞车电控改造工程,宝积山矿地面变电所无功补偿及东风井主扇风机供电线路整理工程等项目。严格执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类机电设备保护,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到人,责任到人,杜绝电器失爆;完善上下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设施,杜绝提升运输巷道行车行人现象;加强零星作业、单独岗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检查,消除脱岗、漏岗、并岗及“三违”现象。加强顶板管理,严格落实大断面巷道掘进、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过空巷以及小窑空棚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宝积山矿急倾斜综放、王家山矿大倾角综放工作面矿压显现强烈的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上下端头支护和巷道维修工作,保证工作面正常生产;针对魏家地矿“三软”煤层和强矿压显现特点,加强采煤工作面矿压观测和掘进巷道顶板离层监测,严格落实巷道支护技术措施,进一步提升锚网巷道支护质量,消除顶板事故隐患。
(三)做好重难点工程管理和小窑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靖煤集团公司采掘重点区域安全评估规定》以及《靖煤集团公司重点工程管理办法》和《靖煤集团公司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坚持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工作实行重点管理的原则,落实“一重点工程,一安全措施,一领导小组,一风险抵押”的管理办法,强化管理责任和安全措施落实,着重加强综放工作面回撤、安装,年终大型设备检修,矿井反风演习等重点工作现场管理,确保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加大小煤窑防治力度,主动落实井田范围内小煤窑治理责任,落实小窑治理工程进度,保证小窑治理工程发挥效能,重点做好红会一矿七采区、王家山矿一、二号井小窑治理工作,努力消除小窑危害。
(四)抓好基建施工等其他安全工作。基建施工单位要突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基建工程通风、瓦斯、提升运输、顶板和地面高空防坠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煤一公司重点做好海石湾矿井穿越油气层安全管理、宁夏沙巴台矿建工程过小窑采空区安全管理。华能公司重点做好青海江仓娘姆特煤矿主斜井穿越流沙层施工安全管理和人员防冻工作。国庆、元旦节日期间,尤其要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落实领、退库制度,防止火工品流失对社会造成危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实现安全奋斗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和十一项基本制度。充分认识搞好今年后100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切实有效防范零星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后100天安全生产,全力维护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明年安全生产打好坚实基础。
(二)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措施及考核办法。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要坚持“三不生产”原则,狠反“三违”,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作面果断停产整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在今年后100天必须每天坚守岗位,实行矿领导包区、部室负责人包队包专业办法。严格执行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区队长跟班制度,确保矿井每班有一名矿领导下井带班,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三)坚持不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靖煤集团201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瓦斯治理和防治水安全工作重点,全面排查矿井生产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确定治理期限,责任落实到人,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责任、措施、时间、任务“五落实”,确保治理目标实现。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针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进行检查,按照“四个落实,六个必须”原则,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各驻矿安监处对集团公司隐患排查组和本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认真督促整改,销号管理,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情况。集团公司职能部室要充分履行业务保安和技术保障的作用,对于矿井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加大安全生产管理问责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严重违章操作的工人开除矿籍,对于违章指挥的干部给予免职。对于隐患整改不力,出现瓦斯超限或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按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靖煤(2010)1号文规定给予免职、撤职处理。
五、奖罚办法
为强化后100天安全生产工作,集团公司决定年终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对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驻矿安监处处长及相关人员实行重奖重罚。
奖罚标准:
活动期间无重伤、死亡事故,奖各生产矿安全第一责任人、驻矿安监处长10000元,奖煤一公司、华能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5000元。
活动期间发生重伤事故,取消对安全第一责任人和驻矿安监处长的活动奖励。
活动期间发生死亡事故,取消安全第一责任人、安监处长四季度安全奖,并按活动奖励标准对安全第一责任人、安监处长对等处罚。
其他班子成员的奖罚标准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奖励资金从集团公司安全基金中支付,其他班子成员的奖励标准各单位自行制定。
二o一o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煤矿 安全 通知
抄送: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集团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有关部室,驻矿安监处。
靖煤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0年9月19日印发 共印45份
来源:集团k8凯发的文化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