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甘组通字〔2008〕14号),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省委决定2008年选聘5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本科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大学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大学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也可选聘。
参加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实施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对于各地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组织考察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3)往届在择业期内的未就业大学生须持有择业证。
(4)身体健康。
二、选聘工作原则及方法程序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二)方法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报名应聘(4月上旬至5月上旬)。广泛宣传选聘工作有关政策,鼓励引导毕业生积极报名应聘。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往届毕业生直接到生源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团县委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报名应聘工作。报名人员须填写《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批表》(可从甘肃省人事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下载),同时带身份证、毕业证、择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开具证明)及受表彰证书以备查验。外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批表》(一式五份,请注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附相关证书复印件,经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确认后,函寄甘肃省委组织部组织处,邮编:730030,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5月中、下旬)。各报名组织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名应聘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市(州)委组织部和各高校认真复核后,于5月20日前将《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批表》、《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情况一览表》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报省委组织部组织处。省委组织部审核后确定初选人员,并向各市(州)下发指导计划名额。
第三阶段:考试和体检(6月份)。6月初,省上统一安排,由各市(州)组织笔试和面试,并对考试合格人员组织进行体检和公示。
第四阶段:决定聘用和培训上岗(7月份)。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正式选聘人员名单。由各市(州)统一组织培训,安排各县(市、区)与选聘人员签订合同,并于8月初组织选聘人员到村任职。
详情请登录平川党建网(www.pcdjw.gov.cn),靖煤集团公司局域网,也可参阅4月17日《白银日报》。
联系电话:(0943)6622901
联 系 人:平川区委组织部 牛毅
中共靖远煤业集团党委组织部
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组织部
2008年4月28日
供稿:靖煤集团公司k8凯发的文化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