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 职工受惠--集团“三供”管理由“暗补”变“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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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08-0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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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根据多年职代会职工提案,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生活用水、用电及供热补贴制度,统一补贴标准,不断推进“三供”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并结合职工住房多元化的需求,在企业经济效益逐年提升的基础上,制定了集团《职工生活用水、电、暖费用补贴实施(试行)办法》,把这项公平合理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也为下一步矿区职工住房市场化分配奠定了基础。
在经过多次讨论、外出考察、广泛征求意见和结合魏家地矿试点经验,集团修订制订了《职工生活用水、电、暖费用补贴实施(试行)办法》,并于8月5日召开经理办公会议进行审议讨论,对《职工生活用水、电、暖费用补贴实施(试行)办法》进行实施前的最后修订完善。
集团总经理梁习明讲话强调,集团对“三供”由“暗补”变“明补”是以企业实力的提升为基础,体现了集团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这项惠民政策也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矿区职工福利的公平合理。希望集团各有关部室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掌握政策,加大对这项惠民工程的宣传力度,共同推动这项惠民政策在矿区的平稳推行。梁习明同时针对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职工生活用水、电、暖费用补贴实施(试行)办法》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要求。
《职工生活用水、电、暖费用补贴实施(试行)办法》规定明补后的职工生活用水、电、暖按照市场机制,坚持“谁使用、谁缴费”的原则,对职工享受的生活用水、电、暖补贴由集团所属单位生活或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发放。
补贴范围包括在册在职职工、内部退养人员,离(退)休职工,工亡职工家庭,病亡职工家庭,在册伤残退岗人员,工伤治疗或待鉴定人员。
会议应对《试行办法》中规定的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及金额、缴费及标准、登记管理、“三供”运行维护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审定。
集团领导宋永强、温克珩、李俊明、蒲培文、总经理助理李虎林、梁俊芳与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会议并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同时还对集团发展战略规划进行了审议讨论。(杨彦彪)
供稿:靖煤集团公司k8凯发的文化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