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2015年首家电煤合同成功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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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1-19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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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集团与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15年电煤购销合同签约仪式举行,签订电煤购销合同160万吨,约占集团全年电煤供应量的38%,完成了集团2015年首家电煤合同签订工作,拉开了电煤合同签订序幕。
集团副总经理张炳忠主持签约仪式,煤炭运销公司经理孙全盛与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明签订购销合同。
目前,我国宏观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期和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阶段,受清洁能源政策先行的影响,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压力加大,继续对火电保持挤压态势,省内各大电厂发电负荷下降,煤炭储备高位,对煤炭降价的期望值增加,加之甘肃火电企业在全国率先实施市场竞争,根据订单发电,外送电量去向不明,进一步把压力传导到煤炭生产企业。面对日趋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集团以前瞻的思维、进取的姿态,把充满挑战、又蕴含机遇的经济冬天当作“冬训”,紧锣密鼓地开展电煤合同谈判。
电煤是集团煤炭销售的基础,对完成经营目标任务具有主导意义。连日来,集团副总经理张炳忠带领煤炭运销公司相关人员不断奔波在靖远一电、二电,大唐西固热电等重点电煤企业之间,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加强重点用户的信息交流,深化巩固核心区域的战略构想,为严格落实集团先合同后发运的原则,保证2015年煤炭销售工作正常开展,积极寻求用户的理解和支持,并就电煤合同实施方案、合作细则、运行模式不断磋商,灵活采取“一矿一策”、“量价互保”、“以价换量”的销售策略,从而奠定电煤合同签订工作基础。
(记者 刘志昌)
供稿:靖煤集团公司k8凯发的文化建设部